一、申請條件
《廣西壯族自治區老年人優待規定》(桂政發[2009]76號)第三條規定: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,其戶籍在賓陽縣行政區域內的老年人。
二、申請對象和范圍
戶籍在賓陽縣行政區域內的老年人。
三、申請材料
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(原件備查)。
四、收費項目、標準及依據
不收費
五、受理部門
政務服務中心民政窗口。